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昌江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39935 发布时间: 2022-03-15

    198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区已组织实施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各项事业依法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为推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依法治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全民普法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昌江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需要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区公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昌江,推进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昌江篇章。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到2025年,实现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组织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解读,注重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及融媒体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拟任或者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普及。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保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适应强国与强军统一发展需要,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昌江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创建质量。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部门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部门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针对社会治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坚持分类分众普法。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使公民熟悉掌握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把法治知识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考核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区委党校重要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并能熟练运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考试考核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组织编写法治教育辅助教材,增加法治知识在学生升学考试中的内容占比。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并进行全员轮训。鼓励《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参加法律第二学历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配备、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根据《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昌江区监察委员会、昌江区教育体育局、昌江公安分局、昌江区民政局、昌江区司法局、昌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昌江区委、昌江区妇女联合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实施办法》(景昌检会〔202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普法内容,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扩大强制报告制度知晓率。在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中,引导相关人员自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紧扣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组织编写制作印发宣传农民普法读物和音频视频。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完善网校法治培训和服务功能。加强农村法律图书室、法治广播、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等延伸。

针对其他对象分类开展法治素养教育。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试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法治实践养成。注重知行合一,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公民在点滴生活中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倡导和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活动,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在实践中感悟法治,提高法治实践能力。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感受法治力量,增强法治信仰。

(三)坚持正向激励引导。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开展全区法治人物等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守法诚信行为的正向激励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方式释法说理。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社会热点案事件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法律解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普法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等重要内容。强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彻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健全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培育壮大普法志愿队伍,组织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治媒体工作者、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深化“公益律师进社区”等活动。探索建立普法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鼓励、支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应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法治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经常化。

(三)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陶瓷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依托政法设施打造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提升乡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征集和传播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瓷都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加强传统媒体法治节(栏)目和法治新媒体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四)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坚持与时俱进,统筹运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普法实效。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网络平台,推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建设全区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推进地方和部门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融合,做好与全国智慧普法统一平台对接,形成多级互动传播。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加强新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和供给。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使普法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以及各乡镇(街道)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开展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五年内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普法办工作人员普遍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强化财政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基础理论研究,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水平,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四)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运用好评估结果。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鼓励地方和基层聚集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