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3.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及相关绩效审计;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
5.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行业和中、省、市驻区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7.对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的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部门委托,对区科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区审计机关审计决定及行政处罚的复议申请;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全区部门单位内审机构的业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学术研究与信息交流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内设机构3个股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委: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内审股、区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编制人数共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1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人。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9万元,资本性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9.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4万元 ,资本性支出3.6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9万元,资本性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2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9万元,增长20.7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台,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台,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审计业务项目推进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2025年各项审计业务有序推进,完成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审计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安排27.01万元
2025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审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降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10801):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10802):反映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医疗(2101101):反映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反映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