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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商务局关于建立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倡议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11080 发布时间: 2025-06-17

全区商贸流通企业:
安全是红线、底线,更是企业的生命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商贸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在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之际,特向全区商贸企业提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意见》,持续加强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觉接受安全监管,始终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二、推动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渠道,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员工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整改或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权向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举报。

三、维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和保护主动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携手共筑安全发展坚固长城。弘扬安全文化理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设安全生产文化,营造珍爱生命、重视健康的生产氛围,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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