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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统计局内设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9-02816 发布时间: 2019-12-24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周建生。电话:0798-8332859)

1、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2、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

3、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调查经费、普查经费、统计事业费和固定资产等工作。

4、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协助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6、组织乡镇统计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工作。

7、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8、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各项普查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人:李婷。电话:0798-8332859)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昌江区统计标准,制定市本级统计标准并监督执行;

2、提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建议;组织拟订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及核算制度;

3、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福利业、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统计数据。

5、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表、国际收支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城市统计年报等,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核、评估统计调查数据和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

6、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和混合经济税收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汇总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

7、组织实施工业统计、农业普查和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县(区)和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业产业化、农村住房和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和发布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数据。

8、承担农村社会经济运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以及农业、农村综合实力评价工作。

9、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三)工业股(负责人:汪维娜。电话:0798-8332859)

1组织实施工业(含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集团)统计调查和企业景气监测,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2、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能源调查。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3、组织实施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调查。

4、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食宿和餐饮业的抽样调查;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

5、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能源消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成品油流通和外商投资、对外借款、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

6、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国际旅游、境外投资、涉外税收、银行结售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商检、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内资等统计数据。

7、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四)能源股(负责人:庄莉。电话:0798-8330689)

1、组织实施能源统计,开展科技、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开展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调查;

2、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

3、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4、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五)社会股(负责人:刘宾。电话:0798-8332859)

1、组织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

2、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和沧州市统计巡查制度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

3、组织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建筑业能源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工资、就业、社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和城镇人口、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统合评价,

5、办理统计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6、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7、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六)农调队(负责人:张男。电话:0798-8332859)

1、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制度,组织搞好农村住户收支调查、农产量、棉花等抽样调查工作,检查评估数据质量,监测全市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2、组织搞好农村调查网点建设工作,组织做好辅助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开展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监测农民生活水平,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4、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农村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七)普查中心(负责人:张光星。电话:0798-8332933)

1、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

2、组织实施1%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等抽样调查;

3、组织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

4、负责各项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统计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5、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30(节假日除外)

地    址:昌江区人民政府二楼

咨询电话:0798-83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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