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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16303 发布时间: 2023-03-03

2022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美丽城市、美丽乡镇、美丽农村、美丽通道建设,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设区市前3名

    上饶市、赣州市、九江市

二、区(含功能区)前10名

    广丰区、信州区、月湖区、赣县区、渝水区、庐陵新区、八里湖新区、红谷滩区、东湖区、昌江区

三、县(市)前15名

    靖安县、新干县、于都县、东乡区、全南县、崇义县、共青城市、婺源县、石城县、武宁县、万安县、彭泽县、广昌县、贵溪市、芦溪县

四、全省美丽乡镇建设专项工作先进县(市、区)前21名

    南昌县修水县、彭泽县、湖口县、乐平市、贵溪市、安源区、渝水区、安远县、兴国县、全南县、靖安县、樟树市、明月山风景区、新干县、万安县、广丰区、鄱阳县、余干县、广昌县、南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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