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16303
发布时间:
2023-03-03
2022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美丽城市、美丽乡镇、美丽农村、美丽通道建设,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设区市前3名
二、区(含功能区)前10名
广丰区、信州区、月湖区、赣县区、渝水区、庐陵新区、八里湖新区、红谷滩区、东湖区、昌江区。三、县(市)前15名
靖安县、新干县、于都县、东乡区、全南县、崇义县、共青城市、婺源县、石城县、武宁县、万安县、彭泽县、广昌县、贵溪市、芦溪县。四、全省美丽乡镇建设专项工作先进县(市、区)前21名
南昌县、修水县、彭泽县、湖口县、乐平市、贵溪市、安源区、渝水区、安远县、兴国县、全南县、靖安县、樟树市、明月山风景区、新干县、万安县、广丰区、鄱阳县、余干县、广昌县、南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