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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04954 发布时间: 2024-03-08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昌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昌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昌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开展。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局党组书记程华英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局工作要点,将普法宣传与专业联审辅导走访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专业服务中,引导调查对象在统计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意识。与统计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组会议学习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系统党员干部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掌握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区局依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示案件结果,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区局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统计执法权威性,促进统计法律法规更好实施。

    (三)坚持履职尽责,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牢记为民服务初心,主动践行使命担当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积极推广“企业安静期”工作,对“企业安静期”外拟开展的执法检查按时报备。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扎实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联动工作机制,每月20日前将GDP基础指标预计数报送至统计局,由统计局作预测分析,并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准确、真实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向区委、区政府上报信息共100余条,撰写统计分析文章10余篇。

    (二)努力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立足本职工作,逐月做好统计升规入统工作,统筹做好工业、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数字经济、文化产业等几大板块统计数据汇总工作,高标准完成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小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监测等各项调查工作。全年共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5家,为昌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统计力量。

    (三)统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街道(乡、镇)统计站站长、统计业务人员和全区所有规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知识业务培训和经普工作培训,6个街道(乡、镇)统计站人员力量得到不断加强。累计开展大型业务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600余人次。

    (四)扎实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今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该工作为我区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提供基础支撑,为顺利完成这项工作,昌江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 “四经普”的成功经验和教训,积极开展了“五经普”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完成了普查机构的组建,成立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了单位名录专项整理和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试填;三是落实了的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做好保障;四是强化宣传动员和两员培训工作;五是进行全面清查工作,生成了正式普查底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

    二是法治教育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主要是以集中专题学习为主,对利用微信、云平台等新媒体融合还不够,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拓宽社会参与立法的渠道,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行动,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持续抓好重点领域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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