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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9-01889 发布时间: 2019-02-01

做好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自觉性,增强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出政策、建机制、搭平台、推精品、育人才,提升创新力,增强服务力,扩大影响力,全力做好文化协同、公共文化、文艺创作生产、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开放交流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文一、落实政策、完善功能,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保基本、促公平、提效能,聚焦基层,深入推动“1+3”公共文化政策全面落实,扎实开展公共文化建设五项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更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筹、供需对接。

一是大力推动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启动首都示范区创建工作,调动各区积极性,引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扎实推动以创建带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加强整体设计,突出特色,培育一批示范点。做好文化部对第二批国家示范区迎检验收工作、对第三批的督导工作和对第一批的复查工作,推动示范区、示范项目区域文化联动和创建成果推广。制定公共文化宣传方案,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本市、区的公共文化政策、重大活动、节庆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落实“1+3”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属地积极性,积极推动各区建立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研究建立公共文化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对各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督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化改革发展的新成效,实现文化发展“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三是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我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支持戏曲保护与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演出等关键环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戏曲传承创新发展。强化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促进戏曲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转型升级、增强动力,大力发展文化相关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巩固动漫、网游、艺术品及演艺产业优势,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与旅游、商务融合发展,大力引导市民文化消费,提升文化产业创新驱动力。一.推动新技术研发、企业创新和龙头企业发展。充分利用文化部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对文化行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共性技术研发。利用中央文创资金和景德镇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优秀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二.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扶持计划等政策,大力扶持原创精品创作生产。推动网吧转型升级工作,召开全市网吧转型升级成果交流现场会,推出一批转型升级网吧的先进典型,在激发行业内在活力的基础上,丰富经营业态,拓宽消费群体,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三.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促进展会交易,提升活动成效。依托展会类活动,搭建平台,推动行业间上下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培养高端产业人才。推荐优秀文化企业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为企业提供文化营销、投融资等各类人才。依法保护、活态传承,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进一步推进非遗保护立法工作,促进非遗保护融入生产生活,深化非遗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不断提升非遗的影响力。增强非遗抢救性保护成果的保存与利用。启动第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主要针对80岁以上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开展非遗实物征集工作,妥善保护、保存我市非遗项目研究资料,收藏、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征集年事已高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秀作品,同时收集有助于研究项目历史渊源、技艺价值等内容的实物资料,使非遗代表性实物、文字资料等得到进一步有效收集和妥善保存。

五是服务大局、积极“走出去”,不断深化文化交流交往

服务保障国家政治外交大局,充分利用友城渠道,深入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广泛传播中国文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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