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文化馆、执法队、图书馆、文物管理所:
因工作需要2017年2月1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宣传部考察、批复。
批复如下:
张国梁同志任行政审批股股长;
万兴同志任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徐佳梁同志任文物管理所所长;
免去吴松涛同志区文物管理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