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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20-02773 发布时间: 2020-06-12

1.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4 .工作原则

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防汛抗旱并举,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

4.3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4    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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