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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上半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11338 发布时间: 2025-06-27

2025 年上半年,昌江区卫健委在法治建设工作上持续发力,紧密围绕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致力于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昌江区卫健委2025年上半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理论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精心制定详实学习方案。集中学习时,中心组成员踊跃发言。在学习交流中,成员们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深入探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攻克工作中的难题。在医疗纠纷处理环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优化调解流程,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在公共卫生执法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公信力,有力推动了学习活动朝着常态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二)培训教育专业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年度执法业务培训的重中之重,全力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学习。今年 4 月,通过邀请资深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堂培训,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剖析行政复议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显著提升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为后续在卫生健康领域开展严谨、规范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党员干部学习深入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精心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导读本,督促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并撰写深刻的学习心得。定期组织学习心得交流分享会,党员干部们积极分享学习感悟与实践经验,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促使学习工作既做到立行立改,又实现长期坚持,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

(一)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严格依照《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医疗行业监管中暴露出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迅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析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按时于完成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核监督持续强化:积极配合法治督察和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委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与奖惩机制。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了人人关注法治、人人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序推进

规范流程学习到位。详细明晰文件制定的规范流程,全面掌握起草、审核、备案等各环节要点,为未来可能开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同时,明确各科室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同环节的职责,业务科室负责起草内容,法规科承担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前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制定工作有序推进。

四、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有力

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昌江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于去年开展了专项培训会,重点学习落实 “三项制度” 及执法文书的书写指南。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积极落实《景德镇市昌江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景德镇市昌江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区卫生健康委聘请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公正。持续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 力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五、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精准事项实施规范。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实施。对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发的《景德镇市事项要素填写不规范问题清单》,迅速行动,立行立改。按照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的工作要求,全面自查整改我委合计 46 项对外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填写标准规范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流程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事项要素填写准确、规范、有效,线上线下保持高度一致,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准确的指引。

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昌江区卫生健康委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 “高效办成一件事” 的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注重改革创新,坚持数字赋能。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持续优化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办事流程,通过简化办事环节、减少办事材料、拓展办事渠道等措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切实提升了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责任清单科学制定。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医疗卫生行业群体、执法对象的法律需求,每年年初精心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在今年的普法责任清单中,明确将针对公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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