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及《江西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评定,经市级研究决定,同意将景德镇昌江平桉中医医院由原二级中医医院降为一级中医综合医院。
经审核,该院符合一级中医医院基本建设标准,核定床位76 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 2 月 11 日 —2026 年 2 月 26 日(共 7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昌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8-8335909
联系地址:昌江区卫生健康综合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33300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