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昌江区卫生健康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昌江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发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我委围绕2020年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对医疗卫生改革内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内容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通过图片,文件等方式进行解读,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
(二)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工作
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通过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传染病疫情及防治、卫生监督、人口和妇幼卫生服务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及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以及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对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部门项目等情况。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作出说明。按照我委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认真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编制施清单梳理66条。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我委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我委权责清单及流程图、权力运行结果等。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监管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实施,昌江区卫健委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委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实施门户网站网页设计规范化改造,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调整目录设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 201条。
(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健康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昌江区卫健委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切实抓好考评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的最新规范要求,我委逐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会同技术公司进行平台改版和栏目增设、调整、优化。针对2020年度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考评结果,有关科室对标对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每年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按时编制和公布内容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依申请公开、统计数据等内容。2020年我委将遵循新的有关规定,在1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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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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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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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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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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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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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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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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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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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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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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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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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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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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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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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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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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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落实。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分管领导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开展贯彻落实新条例宣传活动。
(二)明确责任,逐条限期进行整改。按照要求认真梳理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把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列出,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对于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已做整改;对于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包括医疗卫生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妇幼卫生服务等。
(三)严格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初审、研究、公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有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江区卫健委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