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昌江区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昌江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昌江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参照《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景安字〔2017〕15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动力,以围绕建设服务平安昌江为主题,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重点,确保《规划》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到2020年,职业卫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工
(一)主要任务。
1.坚持依法治安,着力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西省地方性法规等,研究制定《昌江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突出治本攻坚,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1)道路交通。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管控的车辆和重点路段的事故防范。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牵头部门:昌江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19年)
(2)危险化学品。抓好危险化学品整顿攻坚,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推动在役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工信委,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烟花爆竹。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强化烟花爆竹零售、运输企业的管理,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狠抓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区安监局、昌江公安分局、区供销社,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建筑施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预防坍塌、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昌江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18年)
(5)民用爆炸物品。减少危险点,控制危险源。实施安全生产少(无)人化工程。强化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牵头部门:昌江公安分局、区工信委,完成时间:2018年)
(6)特种设备。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专项整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0年)
(7)工贸行业。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煤气等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机械、轻工、建材、冶金和商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内部焦化产品、煤气、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和冶炼、电解、铸造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工信委,完成时间:2019年)
(8)电力。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会商决策、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政企社会联动等机制,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区发改委、昌江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18年)
(9)消防火灾。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机构。(牵头部门:昌江公安分局、昌江公安消防大队,完成时间:2019年)
(10)城市运行管理。统筹城市地上和地下建设规划,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排水防涝、交通、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牵头部门:区住建局、昌江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1)水上交通。开展水上非法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完善船舶自动识别和远程跟踪、重点水域水上指挥联动等系统,提高水上救助能力。(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间:2019年)
(12)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农机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区农业局,完成时间:2019年)
(13)渔业船舶。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建立完善渔业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牵头部门:区农业局,完成时间:2020年)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推进以生产经营单位为排查治理责任主体、政府部门为督促执法主体和社会公众为监督参与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以隐患分级标准、责任清单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内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
(3)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征信系统对接,向社会公示。(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19年)
4.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将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牵头部门: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实施科技强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建设完善安全科技支撑机构,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科技成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科技战略,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建成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委,完成时间:2020年)
6.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推动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以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水上、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好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健全完善预案体系,推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简明化和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补偿机制。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机制。(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政府应急办,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7.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
(1)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安全监管的关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编办,完成时间:2018年)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保障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统一配置执法服装,保障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完成时间:2018年)
8.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构建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拓宽安全生产现代传播途径,加强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构建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安全教育基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重点工程。
1.建设集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和诚信管理于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分级实施地方标准。建立企业以隐患排查责任清单、分级分类标准、闭环管理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完成时间:2019年)
2.全区高危行业治本攻坚工程。
(1)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建立全区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地图系统,建立全区化学品危险特性基础数据库和在线报送系统。(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实施公路、隧道桥梁、水运航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昌江公安分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 建设区级安全生产综合教育实训及考试考核基地暨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具备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区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建设区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平台。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为重点,加大装备建设资金投入,补充完善骨干及企业救援队伍应对事故救援任务所需要的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后勤保障设备等装备器材,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应急队伍的实际救援能力。(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应急办,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改善乡镇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补充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应急值守和处置等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更新执法执勤、专业检测和应急救援指挥等必备业务车辆,完善事故鉴定分析、专用设备保管、执法文书档案、复议听证等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区级事故调查鉴定分析中心。建设职业病危害执法实训室。(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5.建设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全面的信息网络支撑体系、基础环境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大数据综合预警预控平台和安全生产应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完成时间:2020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志钢担任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谭新成兼任。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本部门规划实施责任,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认真评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在2018年、2020年终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