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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60428 发布时间: 2021-12-01


景德镇市昌江区发电

     发电单位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等级 特提·明电                            昌府办明202112


关于印发《昌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昌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56



昌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背景情况

1、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

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是:以群发性、突发性的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集中性强降雨,群发型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吻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重要地质灾害绝大部分都与建房切坡有关。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诱发因素与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和矿山采空、地下疏排水等有关。

2、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

根据昌江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以及全区近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全区划定1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2个地质灾害次易发区。

1)荷塘乡——鲇鱼山镇留阳崩、滑、流易发区


2)西郊街道——吕蒙乡崩、滑、流次易发区

3)鲇鱼山镇鱼山——留阳崩、滑、流次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21年汛期(46月)平均雨量正常略偏多,约为860960毫米。7月上旬乃有降水过程,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接近常年,在7月上旬中期。(二)降雨洪水趋势分析:根据市水文局降雨洪水趋势分析,年降雨量1900毫米,接近常年。主汛期降雨量较常年略偏多,早汛的可能性较大。7月上旬前后昌江渡峰坑水文站可能出现超警戒2米(30.5米)的洪水过程。(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的分析,结合根据2021年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1年我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接近常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具体预测如下:1、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4月至6月下旬后期的强降水集中时段,及后汛期台风期是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2、崩滑流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丘陵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3、地面塌陷可能出现区域主要是鱼山、地面塌陷高易发区,持续干旱的枯水时期的覆盖型岩溶发育地区和坑采矿区采空地区,汛前期和伏秋期形成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可能性大。4、由于长期降雨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中长期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的预测。当发生连续暴雨、大暴雨或持续干旱时,易发区、次易发区内的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1、地质灾害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析,2021年全区设置1个重点防护区,1个次重点防护区。

(1)鱼山镇、荷塘乡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2)吕蒙乡、枫树山林场、丽阳镇崩、滑、流次重点防护区。

2、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2021年全区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共有331,具体情况和防护措施见附件1-6

3、重点防范期

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7月,主要是6月中下旬降水集中时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伏秋期和枯水期。

  1. 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应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民政、住建、文广新旅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方面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3、健全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加强自然资源与气象部门合作,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汛期联络畅通。各乡(镇)街道责任人联系表(见表2),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4、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做好汛期巡查、监测工作。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护段,由所在乡(镇)街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健全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基层防灾责任制。昌江分局发放《江西省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手册》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要及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或住户。汛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护区段的监测、防范工作要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隐患点要落实定人定点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防护段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做好监测、防范工作。

5、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治理的要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应制定规划,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采取避让措施,并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

6、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做好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7、保证汛期地质灾害工作必需的投入

各级地方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灾和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物质器材、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五、附注本方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容易发生或比较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是对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所作的一种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当年预报的降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确定;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多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其他条件确定。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指有地质灾害前兆现象,可能发生灾害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包括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有可能再次发生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余级别的隐患点分别列县级隐患点。


附件:

一、昌江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二、昌江区2021年汛期值班电话

三、昌江区地质灾害分级指标及说明

四、昌江区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五、昌江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昌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一


昌江区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监测

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吕蒙乡

吕蒙乡人民政府

邵厚顺

乡长

13979820860



新枫街道

新枫街道办事处

雷光斌

主任

13979800400



西郊街道

西郊街道办事处

宁烨琳

主任

15079897653


鲇鱼山镇

鱼山镇人民政府

舒天才

镇长

13767903336



丽阳镇

丽阳镇人民政府

谭新成

党委副书记

13707981697


荷塘乡

荷塘乡人民政府

姚文斌

乡长

13517986622












昌江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吕蒙乡

吕蒙所

胡少华

所长

13707985658



新枫街道

新枫街道

陈汉亮

副主任

13879851316



西郊街道

西郊街道

徐后强

副主任

18322839123


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

鱼山中心所

汪培义

所长

13367988868



枫树山

林场

资源管理科

陈吉全

主任

13979858320


昌江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江分局

赵立兴

副局长

13979885588

















附件二

2021年汛期值班电话


自然资源部


010-66558072(值班室)

010-66558320(地质环境司)

省自然资源厅

0791——86720352(值班室、全天值班)

0791——86720020(办公室)

0791—--86720137(地质环境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98—8259209(办公室)

0798—8259209(值班室)

0798—8259200(地质环境科)


昌江区人民政府


0798-8332255(区政府办公室)

0798-8332080(区应急管理局)

0798-8332097(区防汛办公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昌江分局

0798-8335828(地质资源环境股)

0798-8335819(值班室)




附件三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表





灾情分级


死亡人数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险情分级


受威胁人数(人)


潜在经济损失(万元)


特大型


30


1000


特大型


1000


10000


大型


10~30


500~1000


大型


500~1000


5000~10000


中型


3~10


100~500


中型


100~500


500~5000


小型


<3


<100


小型


<100


<500














附件四

昌江区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为快速掌握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情况,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月报制度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速报范围

发生造成了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实例。

二、速报时限

11小时报告: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或者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昌江分局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速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自然资源厅。

26小时报告:发生12人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或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以及成功避免10人以上伤亡的实例,昌江分局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

324小时报告:发生有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以及成功避免了19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实例,昌江分局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情体规模、灾害损失或潜在危害、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抢险救灾情况和已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对于有人员伤亡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尽可能提供死亡、失踪和受伤人员名单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灾情、险情发生、发展和抢险救灾的最新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后续报告。

四、速报的方式与格式

1、电话速报:得知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经初步确认后,应在第一时间采用电话速报。

2、传真速报:将确认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填报“江西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表”,以传真形式速报。

3、电子邮件速报:将“江西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表”或调查报告及照片,以电子邮件报送,并用电话(或短信)通知收件人。

4、昌江分局应确定专人负责速报工作,将速报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5、成功避灾实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应按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比如地质灾害压埋、推倒房屋内撤离的居住人员或现场活动人员等。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缓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不按规定时限速报,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员的责任。

附件五


昌江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为有效避免和降低缓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准确查明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缓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或者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昌江分局应当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发生社会热点关注的地质灾害事件,也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实行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制,昌江分局负责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组织与实施。技术力量不足可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技术支持。

小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由省厅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主要内容: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况及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潜在危害,抢险救灾及应急防治工作情况等。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中1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完成现场调查后,应及时把调查结论和应急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告知抢险机构和昌江区政府,并在24小时内编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必须以求真、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现场调查,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认真编制应急调查报告。因疏忽大意、弄虚作假等导致调查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担。调派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经费,由调派单位负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提纲

一、前言

简述灾害信息来源,应急调查组织及工作情况。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地质灾害的地理位置及坐标,灾害类型、规模,灾害体特征、发生或发行过程、灾害损失与潜在危害等。

三、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情况

四、地质环境概况

灾害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

五、灾害成因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

分析灾害形成和发生原因,评价其稳定性,预测灾害变化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潜在危害程度评估。

六、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

七、附图与附件

反映地质灾害位置及形成条件的大比例尺平面、剖面图;

反映地质灾害全貌和主要特征的现场照片。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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