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其他有关文件

昌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昌江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24397 发布时间: 2022-02-18


昌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昌江区 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防指统一部署,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了《昌江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昌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

昌江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两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目标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预案演练、抓好隐患排查、提升应急保障,切实贯彻落实市防指《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经区防指研究部署,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制定了昌江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设  1.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人员和工作规则。及时调整并明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组成,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人员力量,完善各级防指、防办日常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规范文件签发程序;健全各级防指会议、会商、包片分工、信息共享、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部署、监测预警、群众转移、灾险情报告、巡查排险、水工程调度、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开展的具体责任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防指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各行业在防汛抗旱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形成全区防汛抗旱合力。(任务分工:防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3月底前完成。)

2.制定防指年度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防指工作规则,制定防指年度工作方案,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防指领导及分工,对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优化细化;落实防指成员单位包片分组任务,及时组织会商,落实各应急工作组人员组成。(任务分工:各级防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3月底前完成。)

3.完善防办工作细则。落实防办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防办设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防指日常工作。落实防办领导,落实防办组成股室(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明确防办工作的牵头股室(部门)及组成股室(部门)的职责,实现防办实体化运行。(任务分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时限:3月上旬完成。)

4.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各级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实行汛期(法定4月1日至9月30日)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如遇早汛等特殊汛情,参照汛期值班要求,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值班。各级防办防汛值班工作应与应急综合值班相结合,制定完善值班制度和明确值班人员职责,严明值班纪律。各有关成员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具体的防汛值班制度。(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日常办事机构。时限:3月底前完成。)  二、压实目标责任体系

5.强化党政属地责任落实。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逐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行政责任人,在媒体公示江河、水库、城市防汛和重点地区抗旱行政责任人;堤防要全线落实防汛责任,逐段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巡查防守责任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防汛抗旱责任。(任务分工:各级防指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3月底前完成)

6.全面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在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同时,要进一步建立行政区域的党政领导分片责任制;各类涉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桥涵、拦河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要落实工程的防汛安全直接责任人;水利、电力、交通、公路、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防汛抗旱及行业管理要求,细化防汛责任落实,建立岗位、技术、值班等相关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修订、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明确县、乡、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经当地防指审核后报当地政府审批执行。

7.明确防汛抗旱目标任务。按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的工作目标,结合检查发现的影响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上级防指向下级乡(镇)街道防指及同级防指重点成员单位、重点水工程主管部门下达防汛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任务分工:各级防办牵头负责。时限:3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预案方案编审

8.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新形势和新变化,根据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最新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评价等成果和近年防汛抗旱工作实践经验,完善本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指备案,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均需报区防指备案。(任务分工:各级防办、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3月底前完成)

9.编制乡村级预案方案。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针对当地水旱灾害特点,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管用、面向实战需求的预案方案,重点在责任人落实、预警信息落地、联防联控、转移避险、力量组织、应急处置、现场管控、信息报送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尤其要针对群众转移避险明晰责任,明确转移对象、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任务分工:各乡(镇)街道防办、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持续推进。)

10.推进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建立或修订完善本行业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同级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防办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日常办事机构抓总,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公路、住建、城管、文广新旅、林业、供电、各通信公司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部署。时限:3月底前完成。)

11.建立健全预案方案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堤防)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在建涉水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工程度汛方案、在建涉河工程度汛方案等预案方案,做到应编尽编、应审尽审、应报尽报。有关地区和单位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编制完善有关预案,如易涝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旅游景区暴雨洪水防御预案、拦河工程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编制部门和审批报各流程。(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部署落实;时限:3月底前完成。)

  12.抓好预案落实演练。各级防指和各部门编制的预案方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预案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提高各地各部门防汛抗旱实战能力和预案方案的实效性、针对性。(任务分工:各级防指牵头负责跨部门综合性联合演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演练。时限:全年。)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

13.查找补齐短板弱项。认真对照研究《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建议,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本地区或本行业在洪旱灾害防范应对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不断提升防汛抗旱能力。(任务分工:各级防办,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时限:汛前形成具体方案,长期落实。)

14.健全力量调用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调用的防汛抗旱力量,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地方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的“一专多能”作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有关企业、属地涉水施工企业在工程抢险专业方面的优势,建立防洪抢险抗旱工作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洪救援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确保在防洪抢险时随时拉得出、冲得上;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组织转移、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任务分工:各级防指、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长期。)

15.落实防汛抗旱资金。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经费,各级政府应将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灾害救助,决策指挥系统、预警平台、监测设施设备运维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级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办法规定专款专用。(任务分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全年。)  

  16.充实防汛抗旱物资。全面完成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清查任务,补足补齐防汛抗旱装备和物资,配强应急抢险救援装备,特别是大型、先进装备,加强维护保养,配齐抢险救灾储备物资,尤其是工程现场就近的抢险物资和灾害易发区的救灾物资,确保满足抢险救灾需要。(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日常办事机构、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城市管理、公路、农业农村、供销社、市场管理、林业、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3月底前完成。)

17.推进防办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及我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各级防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与预案方案,规范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逐步推进各级防办标准化建设。(任务分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时限:全年。)

18.夯实信息保障基础。加强防汛抗旱计算机网络和决策指挥、监测预报预警、视频会商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确保信息畅通。及时维护更新各类基础数据,确保各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可靠。强化部门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系统共享访问,确保防汛数据一致统一。(任务分工: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2022年在建涉水工程统计工作,3月底完成;其他工作,全年。)

19.强化业务培训。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和防指领导调整实际,以及机构改革后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技术知识熟悉掌握情况等,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开展培训后一周内将培训班有关情况报区防办汇总。(任务分工:各级防指,各有关部门。时限:适时。)  五、突出隐患排查整改

20.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对辖区影响防汛抗旱的因素全面排查,按照部门职责对行业组织防汛抗旱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重点隐患排查,扫除盲点。(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文广新旅、农村农业、林业、供电、铁路、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3月底前完成。)

21.突出检查重点内容。各地对防汛抗旱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和实施、值班值守、应急队伍和物资落实、已建涉水工程运行、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及各项防汛准备、水毁工程修复、河湖设障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施设运行、山洪灾害防御、通信设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近年防汛抗旱工作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小型水库、水电站、山塘存在的隐患,要确保各项检查深入有效,防汛抗旱关键环节落实到位。水利、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做好2022年在建涉水工程收集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区防指;编制汛期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并及时报区防指审批。(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文广新旅、农村农业、林业、供电、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3月底前完成。)

22.强化风险排查组织。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乡(镇)街道防指的自查工作要求全区域全领域覆盖;区防指对乡(镇)街道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涉及的防洪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本行业涉及的防洪隐患排查工作、汛前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对尾矿坝的安全度汛进行风险排查。各级防指要逐级汇总上报排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区级防指汇总上报行业检查和整改情况。各乡(镇)街道及各行业部门要于2022年3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及时完成检查情况汇总,并3月底前将防汛检查工作及隐患情况报区防指。(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文广新旅、农业农村、林业、供电、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市级汛前检查,4月中旬前完成。)

23.跟踪问题督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逐区域、逐行业、逐座工程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必要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逐条跟踪督查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影响防汛抗旱安全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强化追责问责制度,以铁的纪律保障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文广新旅、国资委、农业农村、林业、供电、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4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洪旱灾害应对

24.加强指挥调度执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相关制度,对指挥调度命令的决策、发布、执行、反馈、评估进行全过程规范。建立各部门高度协作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等新技术,不断提升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科学决策水平。(任务分工:各级防指牵头,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供电、各通信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全年。)

25.加强会商分析研判。加强部门联合会商研判,认真分析洪旱和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影响区域和程度,评估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强化超前防御部署,增强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任务分工:各级防指牵头负责综合性趋势会商分析研判和重点防汛期会商分析研判,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专项会商分析研判。时限:长期。)

26.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防办要全面落实防汛值班值守的各项准备,收集防指值班基础信息、常用通信方式和联系人等材料,供值班人员学习和使用。要完善值班保障,完善防汛值班环境、办公条件、业务应用系统的保障,着力提升值班人员业务能力。各级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水利、自然资源、交通、住建、城管、电力、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制定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并严格落实,充实值班、带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职责,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加强值班值守纪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级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全年。)

27.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防汛抗旱、水库水情监测、气象水文信息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可靠运行。确保监测高效、预报精准、预警及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程度,着力实现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监测预警全覆盖。(任务分工: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通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全年。)

28.加强抢险救援组织。优化力量部署,建立各类抢险救援队伍间工作协同机制,形成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一盘棋”,快速、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针对工程险工险段,坚持“靠前部署,就近保障”,预置巡查抢险队伍,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工程险情及时处置。(任务分工:各级防指抓总,应急管理、水利、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全年。)

  29.加强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旦发生重特大洪旱灾害,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救助,做好报灾、查灾、核灾、评估工作,及时发放生活救助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及时医治、有临时安全住所。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修复、因灾倒损房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任务分工:发改、财政、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市管理、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实时。)

30.加强防灾宣传教育。做好防汛抗旱舆情监测,做好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提升新闻发布时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任务分工:宣传、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时限:长期。)


                                      昌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印发


相关文档:

【文字解读】:昌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昌江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