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根据《全区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萍乡“5·31”爆炸事故教训,预防烟花爆竹事故,根据《全区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安全监管,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治理严重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做好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问题。
(一)深入落实零售单位整治。
1.严查向非法生产“窝点”、非法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2.严查许可有效期满非法经营。
3.严查在规定以外场所非法储存产品,尤其是利用民居非法储存。
4.严查非法购入和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5.严查非法经营“驱鸟弹”、发令纸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产品。
6.严查非法经营“西炮”、“鱼雷”等类似单个爆竹的超药量产品。(单个白药爆竹原则上外径小于16mm,长度小于 50mm,药量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在0.2g 以内)
7.严查非法经营“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无使用说明),经营“出口转内销”等无中文标识产品。
8.严查经营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生产经营筒体偏斜角超过现行标准的扇形组合烟花产品。
9.严查堵塞逃生通道或者逃生门上锁。
10.严查零售店(点)内住人或者“下店上宅”。
(二)深入参与专项行动。
1.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的专项行动,协助案件的侦办,提供有关信息。
2.根据信访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线索,认真核查和严格处理合法经营单位涉嫌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尹弘书记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各项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断然措施,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对全区42个零售店(点)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逐一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行刑衔接有关工作要求,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依法依规严格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线索,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要强化追根溯源,查清上下游,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请各乡(镇)街道应急办于每周五12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昌江区应急管理局,于行动结束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邹旺霖电话:1397039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