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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引用上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32833 发布时间: 2021-07-01

2020年1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我区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着眼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科学谋划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

《意见》是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危化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特别是在抗疫的关键时期,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视,标志着我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为我们做好今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意见》既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又提供了方法路径,对于解决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根据《全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应急部《意见》学习读本及宣讲报告等文件资料,结合我区实际及各单位职责情况,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一是总体要求。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是严格治理整顿,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安全责任,突出管安全就是管控风险的理念,对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核准把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条件的产能等。

三是严格依法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激励措施,推动企业自觉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等。

四是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基础保障。加强重点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和专家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等。

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健全执法体系,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充实监管执法队伍等。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三、主要特色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信访举报,突出“黑名单”制度的运用,对事故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等。

突出强化安全监管能力。提出利用现有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和危险物品专业委员会等平台深化完善跨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工业园区配齐配强专业监管执法力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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