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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转发《景德镇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42347 发布时间: 2023-09-01

一、编制目的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衔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总结、凝练具有我省地方特色并且经过实践检验的制度创新成果,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规范解决,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为解决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制度保障。《条例》共六章57条,从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原则、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应急救援、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和加强社会共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二、编制依据

2023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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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景德镇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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