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景德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开发〔2018〕2号)的部署,针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全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领域腐败作风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问题,力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我区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实效和质量位居全市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清理、查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确保清理到位、查纠到位、问责到位,达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的目标。
三、治理内容
1.弄虚作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贪污截留,克扣、侵占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
3.挤占挪用、违规套取,将补助资金挪为他用。
4.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
5.优亲厚友,将关系户、人情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
6.审核审批责任不落实,重复享受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7.弄虚作假、应配不配,未达到最低配套标准。
8.暗箱操作,不公示、临时性公示或选择性公示,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
9.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2018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前结束。
1、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下旬-2018年6月中旬)。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2017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逐户核查,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实地核查、邻里走访、“大数据”信息比对及横向比较等方法,核实其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逐个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严格清退违规为该对象。特别是要对照国家考核我省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审计监督反映问题、新闻媒体普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作风和问题。
2、排查复审阶段(2018年6月中旬-8月底)。区住建部门将会同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辖各乡、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按照不低于总问题的10%的比例进行抽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整改是否到位、资金是否追回、后需防范措施是否建立。
3、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8月上旬-12月底)。认真分析腐败作风和问题产生根源,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验收和资金管理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治理措施
(一)加强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党风廉政教育,要重申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系列规定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做到逢会必讲,遇事必抓,坚持将廉政教育贯穿整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用铁的纪律强化守纪意识、执纪意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思想纯洁,动机良好。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好“三榜公示”制度,切实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拨付上进行全程监督,真正为群众提供正常诉求通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将一切不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要注重在危改对象确定、改造农房质量安全监管、改造农房竣工验收、危改资金拨付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不断夯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基础,确保农房建设质量过硬,人员作风纪律过硬,资金安全使用过硬,提高为该群众获得感。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明组织纪律。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核等程序,并建立补助对象精准识别台账。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审核主体责任,牵头协调户籍、房管、车管、财政、工商、税务、公积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形成多部门联动联审,提高危改补助对象精准识别率。此次全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作风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乡村建设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和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加强和有关部门沟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禁走过场、高兴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工作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将联合完善修订《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分配下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承担起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管督查工作,理顺危改政策与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资金拨付、指标考核、改造进度要求等工作的衔接,尽早将危改补助资金下达到农户手上。
(三)及时总结上报,巩固整治成果。区住建局将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本次专项整改工作期间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让专项审计的成效得以巩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违纪的行为。专项整改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初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