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建设局是昌江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根据市建设局划分的管理权限,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全区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监理工作.
(二)负责区村镇规划建设,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勘查工作,研究提出加快全区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实施和城市建设及报批工作,参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研,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管理全区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管理全区城乡建设工作,市政工程及设施,园林绿化,负责全区城建监察监理工作.
(五)负责旧城区和新住宅小区,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勘察、咨询行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
(六)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七)承办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