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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 第1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26135 发布时间: 2025-12-19

梁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平衡小区物业收费与服务对等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民生福祉和小区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指出的物业收费与服务不对等、知情权不明晰、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精准切中了当前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核心痛点。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就相关改进措施回复如下:

一、规范合同备案,明确服务标准

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将“承接查验手续”纳入备案必审内容,要求物业企业联合开发商开展承接查验,减少因前期遗留问题引发的业主不满;二是要求物业企业将小区服务内容与标准细化为制式化文档,作为合同附件备案,并在小区公示栏及业主群公开,保障业主知情权;三是建立备案动态更新机制,物业变更服务内容或收费标准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变更,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

二、落实信息公开,保障业主权益

推行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据相关文件及合同备案标准,要求物业企业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对逾期未公示的物业企业,将纳入信用扣分,以公开促监管,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三、强化齐抓共管,完善监管机制

聚焦小区突出问题,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闭环机制。对违规装修、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通过台账跟踪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纳入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列入“黑榜”公开曝光。同时,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提升服务与管理能力。同时将进一步探索与公安、城管、消防、市监等执法部门长效联动机制,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四、组建专家库,提供专业支撑

为助力业主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我单位依托区物业行业协会组建“物业管理专家库”,目前已筛选12人进行公示。专家库涵盖物业管理、法律、社区治理领域专业人才,可在物业选聘中为业委会审核招标文件、评估企业资质,在纠纷调解中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厘清权责边界,推动物业监督规范化。

五、深化共建共治,强化宣传培训

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共建共治的氛围。积极组织属地、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专项培训。利用社区入户宣传、物业协会公众号推送、发放《民法典与物业》宣传手册等方式,推动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依法履行职责,助力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格局,营造依法共治的小区管理氛围。同时,强化党建引领、依托红色物业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小区业委会人员素质、优化小区业委会人员结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上述措施,不断优化物业服务标准与监管体系,推动物业收费与服务精准对等,切实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住建工作。



昌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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