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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会议15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53330 发布时间: 2021-09-30

张长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的议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了问题是当前我区老旧小区管理工作中共性和难点问题。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文件精神,明确了区住建局、街道、社区的职责,区住建局主要负责指导配合街道、社区引导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和招聘物业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主动性,引领全体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建设管理。同时,引进有实力的物业企业,实现小区市场化管理,提升老旧小区整体环境。至于与北环公司衔接沟通问题,请社区积极向街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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