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铁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国家推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对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完善和提升。现根据我局职能,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到位率。进一步加大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与街道、社区之间的联动,按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引导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到位率,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按照有关程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组织业主实行自治管理。对规模较小及分布零散的住宅区,鉴于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将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实行业主自治,也是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
三、目前,市里正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立法,正在按计划出台《景德镇市物业管理办法》。我区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昌江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的加强优化物业管理工作。
四、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推动实现“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的目标,严格落实联合会审机制,按照“最简便的审批流程、最快速的审批速度、最优质的审批服务”的要求,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流程及样表手册”,建立加装电梯报建审批绿色通道。
感谢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继续给予关注、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