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要求,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彻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本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5月以来全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彻查并及时消除隐患,为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文件制定依据
《江西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级特急·明电赣府厅明〔2022〕30号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排查摸底。对全区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农家乐、商超、私人影院、酒吧、网吧、幼托、养老、医疗、出租屋等经营性自建房。(二)实施分类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三)加强安全管理。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单位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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