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
入围人员考察、体检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公告》,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现将入围考察和体检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董英杰 |
23521010125 |
2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李咸海 |
23521010118 |
3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王梦婷 |
23521010309 |
4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饶文 |
23521010212 |
5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董宇婧 |
23521010130 |
6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吴正高 |
23521010121 |
7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余梦洁 |
23521010123 |
8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刘陈贝贝 |
23521010119 |
9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祝艺慧 |
23521010114 |
10 |
专职文明实践员 |
吴思敏 |
23521010305 |
二、考察
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等。
三、体检
1.考察合格即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5)参加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委宣传部与区人社局联审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政策咨询电话:1827987617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