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街道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枫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新枫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2023年11月29日信访工作法治化座谈会和12月7日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讨论会精神,2024年1月4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省视频会,1月8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市动员部署会精神和1月29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区动员部署会精神,对标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和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助力景德镇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全国作示范。
二、工作目标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做到“五化”“四到位”即: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做到信访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监督部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政法机关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通过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把《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正落实,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组织保障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构建“152”组织架构,强力推动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工作专班统筹,强力推动。
设立1个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专班,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徐燃同志为负责人,牵头协调推动全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街道信访办主任叶孝文同志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运转。
(二)专班小组运行,集中攻坚。
专班下设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5个专班小组。预防法治化小组由街道司法所牵头,受理法治化和办理法治化2个小组由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监督追责法治化小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维护秩序法治化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安排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同时,设工作专班综合保障小组,街道信访办主任叶孝文同志担任组长,街道综治办和街道信访办相关人员参加。
(三)2个社区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
挑选信访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嘉和社区和青花社区为示范点,指导督促两个示范点。该2个社区利用两到三个月时间先行尝试探索,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铺开。
四、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强化日常工作运行
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专班及各工作小组关于全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情况汇报,通报各部门及村(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工作推进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考核通报机制。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五化”“四到位”要求,全面梳理细化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考核指标和日常通报内容,完善考核、通报、追责等制度机制,将信访工作法治化内容列入街道、村、社区综合考核范围,切实发挥好考核通报指挥棒作用。
三是形成分类处理机制。分门别类对重复信访积案、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初信初访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采取个案联动机制,引导责任单位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导引图”进行处理,形成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五、方法步骤
以2024年全年为周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全面推进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5个专班小组分别研究制定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等5个法治化操作细则(含示意图、考核数据指标)。
一是分解《信访工作条例》任务。对《条例》逐条逐句进行分解,将每条涉及的工作落实到街道各个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落实的量化指标,作为年度信访工作法治化考核内容的重要部分细化信访工作法治化操作细则,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在我街道落到实处,真正形成依法依规处理涉及信访相关事项的良好氛围。
二是形成问题建议清单。系统梳理近几年来全街道信访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据此形成问题和意见建议清单,为科学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和5个法治化操作细则提供良好的基础信息情况。
三是选编通报典型案例。从历年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成功解决的信访案件中,选取经典且具有代表性,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汇总编印成册,发放至相关单位和部门,便于大家在日常处理信访问题实践操作中学习借鉴。
四是开展全街道动员部署。召开全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全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各村(社区)书记,信访专干参加,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讲话精神,就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五是举办信访业务培训。举办全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邀请市、区信访工作专家和矛盾纠纷调解能手,以及专业法治化人才,为全街道信访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辅导,扎实提高全街道各部门及村(社区)在处理信访事项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做到办理规范、程序合法。
确保做到办理规范、程序合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围绕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等五个方面,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和重点工作推进,通过网上巡查、跟踪督办、带案督查、回访信访人等方式发现问题,推进全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
1.预防法治化方面。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每月组织本地、本部门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要依靠“百姓说事”风险评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方法推动化解稳定;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要通过信函等方式及时告知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化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同时,加强网格化管理和信访信息收集报送和预警处置,将重点人员稳定在当地。专班小组每月对预防法治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每月25日前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及运转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信访信息收集报送和预警处置工作台账报专班小组,专班小组每月对上述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核查、研判通报。
2.受理法治化方面。全街道各部门,及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标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按照依法分类处理要求,录入信访信息系统转办、交办,采取网上红灯提示提醒、线下电话通知等方式督办到位,确保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受理率达到100%,群众回访率达到100%,避免因超期未受理导致群众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按照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及时导入政法系统处理。对不应受理的,切实做到“三个不予受理”(即:①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②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③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对应受理的,信访部门要讲清楚受理情况、交办去向和信访人应遵守的规定。
专班小组每月梳理核查国家、省、市、区信访部门交办我街道登记受理、交办督办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情况,通报全街道进京、赴省越级访、来市走访、到区访情况,网上信访情况,群众来信情况,及时受理率及超期受理信访事项、群众回访率及未回访信访事项。
3.办理法治化方面。街道各部门,及各村(社区)对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本级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处理,按程序办理到位,并答复信访人;职能部门要讲清楚办理结果,如果不服向哪个部门提请复查等,并抄送信访部门;复查部门要讲清楚复查情况,如果不服向哪个部门提请复核等;复核部门要讲清楚复核情况,如果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信访部门和有关机关、单位不再受理。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安排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接访,引导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评查、听证,依法终结有序退出,最大限度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专班小组每月梳理核查国家、省、市、区信访部门转送、交办我街道登记受理、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按期答复率及超期未办结信访事项,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及未化解信访事项,参评群众满意率及不满意信访事项,重复信访占比、重复信访事项及合理诉求未解决的重复信访事项,国家省、市信访部门交办信访积案化解进展情况。
4.监督追责法治化方面。专班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建设情况的检查督查,加强对重要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特别是要对重复信访,赴省、进京越级上访、非接待场所涉访问题进行倒查问责。对矛盾排查不精准、化解稳定工作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及时约谈村(社区)和部门负责人,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不认真执行信访法律法规规章、未及时处理的,有关责任单位向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的,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转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责任。
5.维护秩序法治化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发放张贴通告等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或依法逐级走访理性表达诉求,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
专班小组要会同政法机关,加强信访工作秩序治理,坚决打击非正常信访、缠访、闹访、恶意信访等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置,切实提升群众依法信访理念,全面规范信访人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
全面总结2024年全街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情况、特色亮点、机制建设和工作成效,即:尝试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地方立法,在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基础上,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落实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与仲裁、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的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信访问题萌芽的前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对接,坚持先行先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积极实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尤其是嘉和社区、青花社区、要大胆探索,打破壁垒,自我革命,务求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实行“月汇总通报”制度,5个专班小组每月定期向工作专班综合保障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并汇总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在街道进行通报。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街道信访工作法治化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问责。对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等责任落实不力影响我街道进度或导致发生不良影响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追责法治化小组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激励措施。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纳入街道综合考核范围。每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创先争优、评功授奖、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