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搞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低保及时审核和及时发放。
2、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军烈的实际生活困难,定期进行走访。
3、认真开展残疾扶助,推进老年康乐计划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社区社会事业和文明新风的发展。
4、负责社会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就业情况的统计,开展出就业培训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民政、残联、婚姻登记、社会救济、星光计划、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双拥”、城市低保、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对外挂民政办、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牌子。
地 址 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办事处
电话传真 8338119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新枫街道行政办 833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