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新办发〔2026〕15号
分类:A2
〔公开〕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费调价流程,推动质价相符
物业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多措并举推动物业费调价规范化、物业服务质价相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格规范物业费调价全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合法;2、构建质价相符管理体系,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强化服务质量常态化监管,推动公共收益规范管理。3、强化业主主体地位,畅通权益保障渠道。加快业委会组建与规范运行,针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街道、社区专人包联,指导业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加强业委会培训,规范业委会在调价协商、合同签订、服务监督中的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切实代表业主权益。拓宽业主参与和监督渠道。
规范物业费调价流程、推动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民生工程。街道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 “钉钉子” 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规范物业费调价全流程,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构建 “业主满意、企业合规、社区和谐” 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感谢您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办事处
2026年 5月 20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琳斌;15083503690
附件: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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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填写 |
代表姓名 |
徐国庆 |
通讯地址及 联系电话 |
西郊街道枫树山社区13979858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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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规范物业费调价流程,推动质价相符物业服务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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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 |
总第13号 |
办理结果分类 (A1、A2、A3、 B1、B2、C1、C2) |
A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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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区住建局、新枫街道、西郊街道、吕蒙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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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填写 |
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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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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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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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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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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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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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1.办理结果分类标准:对已经解决、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标注为“A1”;对本年度内能基本解决的,标注为“A2”;对已有规定的,标注“A3”。对所提问题已列入近期工作计划,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标注“B1”;对已列入规划、有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标注“B2”。对暂时难以解决,但是拟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标注“C1”;对因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标注“C2”。2.代表意见建议须本人填写并签名;3.填写完成后,承办单位保留一份存档,一份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一份报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