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昌江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若干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确保我街道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现就街道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发展、分布、结构存在的问题,着力在改善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队伍的文化、年龄、性别结构及职业等方面下功夫,有计划、有重点、有方向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党员发展的重点要放在从事一线生产的重要岗位的优秀分子,在青年,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引导他们积极加入党组织。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原则,注重结构,使我场党员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行业分布更趋合理化。
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各党支部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若干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和试行工作规划计划,严格实行先上岗后入党、集中培训、票决和责任制度。
二、均衡发展,适度增长
各党支部要根据开展科学设置党员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单位发展党员的总量,按照发展1名党员必须有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做到均衡发展,适度增长,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质量第一,数量服从质量。
附:新枫街道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