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重一大”的内涵
1. 重大决策事项
街道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例如,在落实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时,街道需要根据自身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数量、分布、居民需求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等。这包括规划街道的产业布局,如在一些有条件的街道发展特色商业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以及确定年度重点民生项目,像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善社区公共交通等。
2.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街道辖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道路修建、路灯安装等。这些项目的实施需要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来源以及对居民生活和交通的影响等因素。
涉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项目,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这些项目关系到困难居民的住房权益,需要精心规划和组织实施。
环境整治项目,像社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等,对于改善街道的环境卫生和生态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3.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
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调整。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包括街道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大额设备购置资金、大额办公经费支出等。例如,购置街道办公用的大型环卫车辆、进行街道办公场所的大规模装修等资金使用都需要遵循“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二、集体决策的意义
1. 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
通过集体决策,街道能够广泛吸收不同意见,街道党工委成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以及社区代表等可以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例如,在讨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调整时,社区居民代表可以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提出意见,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 有助于保障街道内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权,促进决策的民主化。这体现了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参与理念,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声音都能被听到,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基础。
2. 权力制衡与监督
在街道的治理体系中,不同部门和人员之间存在着权力的分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打破了个别部门或个人独揽大权的局面。例如,在重大资金使用决策中,财务部门不能单独决定资金的流向,需要经过街道党工委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这样就实现了不同部门之间权力的相互制衡。
三、决策的程序要求
街道“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可以由街道党工委成员、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提出。例如,街道城管部门负责人发现辖区内某条街道的环境卫生问题严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环境整治,他可以提出将该环境整治项目作为重大项目安排的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提出相关议题。例如,上级政府要求街道落实垃圾分类政策,街道相关部门就需要提出关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议题。
议题提出时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如在提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议题前,要对街道内老年人口数量、分布、需求类型(是日间照料需求还是长期护理需求等)进行详细调查,同时还要研究周边地区类似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形成初步的方案或建议。
一般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街道办事处主任对议题进行初步审核。他们需要判断议题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畴,是否具备进行集体决策的条件。例如,对于一些金额较小、影响范围有限的项目,如果不符合街道规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或重大项目安排标准,就可以不纳入集体决策范围。
通常采用街道党工委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街道党工委会议侧重于党的建设、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决策,街道办事处办公会议则更多地涉及街道行政事务、民生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
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包括街道纪工委的监督,纪工委可以对决策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执行不力等情况。外部监督包括居民群众的监督、上级部门的监督等。例如,街道的重大项目建设要接受居民的监督,居民可以对项目建设中的质量问题、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举报;上级政府部门也会对街道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