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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隆基尚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01351 发布时间: 2024-11-06

河西村委会:

你们1025日报来的《关于要求成立新枫街道河西村委会隆基尚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收悉。

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景德镇市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同意成立新枫街道河西村委会隆基尚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村代表、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胡军,街道代表、物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余形春,成员是赵桂明、蔡筱平、冯俊、陈伟胜、付震。

新枫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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