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枫街道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

新枫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枫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枫街道专栏”浏览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黎明路15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338119;传真:0798-8338119;电子邮箱:xfjdbsc@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枫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公开办字〔2024〕15号)文件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立了“十县百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创建清单,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线上线下、联动推进,广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宣传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常态化推进政策文件与解读、财政资金预决算、政务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落实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新枫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从源头管理,压实公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主要通过“昌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dzcjq.gov.cn)和“新枫街道信息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街道各项信息。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新枫街道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和村(居)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管理,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要求完成了街道政务公开的规范化设置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新枫街道信息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定切合民意的政策文件。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专项培训会议,日常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对区政府办、第三方测评或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打造了政务公开专区,并设置了信息查询区、信息申请区、政策宣传区三个分区。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街道部门、村(居)绩效考核,完善常态化督导体系。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我街道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新枫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对标先进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公开意识还需加强,有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不足,大多是按部就班,未充分结合街道实际体现其特色;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解读成效未充分体现。

    下一步,我街道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立好标准,用好平台,让群众参与更加畅通,让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新枫街道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坚持结合街道自身工作实际,充分挖掘培育自身政务公开特色亮点;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我街道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我街道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