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央视国防军事频道《改革时刻》权威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我们对大家关心的内容进行了整理,为大家学习提供借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最大贡献?
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维护军人地位,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系统的规范。
第一是明确规范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目标主线。
第二是明确规范有序有效的体制机制。
第三是明确规范军人地位权益服务备战打仗的激励机制,这是我们的鲜明导向。
第四是明确规范保障军人家庭权益,就是保障部队战斗力基本制度。
第五是明确规范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保障鼓励和引导机制。
二、如何用法律来保障军人的地位和权益?
法律在总则中开宗明义规范: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三、贯穿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奉献贡献越大,待遇保障越好。明确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四、怎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读懂这部法律?
用三个词来概括:
1、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为我们做好这项暖兵心、固长城的工作提供了法律的支持,明确了法律的责任。
2、全方位:从保障对象看,有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从保障内容看,涵盖了军人履职尽责应当保障的主要权益,包括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疗养、休假探亲、家属随军、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创业优待,以及接受教育培训、军人荣誉维护等等;从保障时空看,从军人入伍就开始,服役、退役、牺牲、伤残,都明确了具体保障条款;从来看,从确定军人权益、保障军人权益,到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救济和法律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范,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链路。
3、含金量:法律设单独一章对军人地位作出明确规范,明确了国家要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同时规定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考虑到军人职业的高流动性,法律对军人家属随军落户等方面给予保障,对因服役地变动家属户口的随迁,提供了五落户选择;军人家属凭证可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等。这些都是从国家法律层面第一次作出的规范。
五、这部法律的亮点?
1、设专章对荣誉维护作出规范。对军人荣誉的获得、宣扬、礼遇、待遇一直到保护,全流程作出了系统的规范。
2、服务备战打仗。从立法目的看,保吸引力、保战斗力是这部法律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把握这部法律导向性、指向性的关键;从立法逻辑看,军事职业具有高风险、高流动、高奉献等特点,军人地位崇高是因为担负特殊使命、履行特殊义务、受到特殊约束,这也符合作出特殊牺牲奉献、享有特定地位权益的法理逻辑;从立法导向看,坚持向一线任务部队倾斜、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向核心战斗力岗位倾斜,体现了对战斗力贡献越大,待遇越好。可以概括为三句话:消除谋战顾虑、激发研战动力、树立为战导向。
六、如何保证这部法律规定落地实施?
有关军人配偶的就业安置问题三条规范:明确军人配偶随军前,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优先协助就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国家鼓励和扶持军人配偶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面,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应当为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区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不同阶段,都明确了相应的优待政策制度,为解决家属随军就业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七、法律明确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如何理解具体内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具体有三层含义:一是明确优抚对象作为普通公民,依法享受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的公民普惠待遇,包括享有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保障待遇;
二是强调优抚对象因其身份属性特殊,在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在审查优抚对象享受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体现贡献激励属性;
三是在抚恤优待政策中,有的是针对所有优抚对象提供的普遍优待,有的是针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优抚对象进一步提供的特殊优待。普惠与优抚叠加共享原则,是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现行法规政策的重申和提炼概括,更好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厚爱,有利于增强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八、法律在休息休假和探亲保障方面作出了怎样的规定?
两个方面:一是规定了军人休息休假和探亲的权利,即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规定了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权利,明确了军人所在部队和军人配偶所在单位的有关义务,即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探亲路费,由军人所在部队保障。
九、法律对军人医疗待遇保障作出哪些规定?
从两个层面作出了规范:一是明确了军人医疗保障的一般规定,即国家保障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关于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待遇,是指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合理诊疗范围和用药规定的予以免费。这一政策已长期实施,有关规定已具体明确,本法予以法律固化。
二是明确了军人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的特殊规定,即军人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军队保障。这样规定,目的是有效解决驻特殊地区、患特殊疾病、执行特殊任务官兵就医矛盾困难,合理利用地方医疗资源,提升军队医疗保障的灵活性,为军人就医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