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费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2019-701675
发布时间:
2018-04-18
行政事业性收费: 赣发发改收费【2018】 11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
463040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费收
20
区政府
2018-04-18
1545
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