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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昌江区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 (试行)》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17762 发布时间: 2025-07-21

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江区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和贯彻执行《办法》现就《办法》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求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待进一步落地见效,林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确权流程不规范、融资渠道不畅通、生态资源价值难以转化等现实难题,制约了社会资本投入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发展。为进一步丰富林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全面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切实解决林业经营主体的确权、融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充分激活全区沉睡的林业生态资源,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提升结合昌江林业发展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制定,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贴合改革要求。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要政策依据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赣发〔2024〕9号)等文件,同时充分结合昌江区林地资源现状、林业经营管理及集体林权改革实际需求,确保办法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6章30条,构建了全流程、规范化的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体系,核心内容清晰明确、权责划分具体:

1. 总则部分:明确林业经营收益权、收益权登记的核心定义,确立改革创新、权能拓展、便民利民、自愿依法的登记原则,厘清区政府、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江分局的工作职责,同时明确收益权证书可用于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等事项,明晰证书效用。

2. 登记范围部分:划定林下种养、林业碳汇、森林康养、公益林补偿等十大类可登记情形,明确连片登记、叠加登记、分别登记等登记规则,设定登记面积、不短于经营周期权利期限等门槛,同时列明无权属凭证、权属有争议、司法查封等六类禁止登记情形,规范登记证书记载事项,确保登记工作精准有序。

3. 登记程序部分:规范受理、现场调查、审核备案、登簿发证、档案管理全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要求及时限,细化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等不同登记类型的申请主体、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推行材料齐全当场受理、不全一次性告知的便民服务,提升登记办理效率。

4. 质押登记部分:明确区林业局为质押登记主管部门,细化质押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查时限,规范质押合同核心内容,打通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融资通道,助力经营主体破解融资难题。

5. 登记管理部分:建立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防范一证多卖、一证多押风险,明确权利人变更登记义务、证书管理要求,划定虚假申报、违规发证等撤销登记情形,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登记工作严肃性。

6. 附则部分:明确登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程不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确定办法解释部门及施行时间,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核心内容解读

(一)什么是林业经营收益权?

林业经营收益权是指除林地所有权之外的,承包经营权或经营权拓展权能分置出来经营收益权、使用权,包含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公益林、天保林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合作收益的权利。

(二)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范围有哪些?

林下空间种植、养殖经营的;林果、花、叶、皮、脂、茎等采集经营的;林业碳汇开发经营的;公益林、天保林补偿的;森林旅游基地经营的;森林康养基地经营的;湿地资源开发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收益量化到户的;受托管理经营林权的;合作经营林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办理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的其他类型。

(三)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程序

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程序:申请受理→现场调查→审核和备案→登簿发证→整理归档。

(四)申请林业经营收益权首次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明材料;在国有林地上申请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权属证明、政府批文或财政部门审批意见、合同等。

、政策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工作,深刻把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主动扛起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协同配合,林业、自然资源、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方要密切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三是规范流程执行,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受理、审核、调查、发证等工作,坚守登记底线,杜绝违规登记、虚假发证。四是做好服务保障,优化办事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林业经营主体依规办理登记,切实提升政策落地实效。

、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人:昌江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燕红

解读机关:昌江区林业局

咨询电话:0798-833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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