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补齐短板弱项;
(二)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水平;
(三)深化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探索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
(四)积极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推动特殊困难群体法律供给服务;
(五)严格规范重点人员监管,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成效,不断筑牢思想根基,深化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