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昌江区丽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07857 发布时间: 2025-03-28

昌江区丽阳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镇组织编制了《昌江区丽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审议。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依法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目的




坚持"开门编规划"原则,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提高规划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二、公示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4.《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三、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丽阳镇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约74.1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核心内容:
o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规划丽阳镇整体构建“一核一轴、一片三区、三廊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核”以丽阳镇镇区为核心,统筹镇域城乡发展;“一轴”以规划206国道作为城乡融合发展轴;“一片”为镇域北侧重点生态保护片;“三区”为南部观光农业发展区、北部生态经济发展区和东部城乡融合示范区;“三廊”以镇域内昌江及两条南北向溪流为廊,打造生态景观廊道;“多点”包括月亮湖、江心岛、文化村等重要节点。
o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84.48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60.36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58.69公顷。
o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布局
坚持“建好物理空间”与“开创发展空间”并重,全力推进工业、文化、旅游互融共荣,规划产业总体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一环七区”。“一心”指以镇区为核心的产业服务核心;“一环”指沿镇域主要道路形成城乡经济产业发展环;“七区”包括以镇区为核心的农贸物流发展区、工贸产业发展区,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优势的瓷窑文旅发展区,以生态田园资源为核心的农业观光体验区、高山生态经济区、生态保育示范区,以月亮湖景区资源为核心的月亮湖旅游发展区。
o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促进丽阳镇镇村道路体系建设,提升城乡道路联系,实现规模较大居民点通村公路全覆盖,对部分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整治提升,促进实现居民点与镇区之间的便捷联通,实现公交站点行政村全覆盖。规划丽阳镇由景德镇第四水厂供水;规划污水处理主要利用镇区南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规划保留现状变电站等供电设施;规划近期采用罐装液化天然气供应方式,中远期以管输天然气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和焦炉气为辅助气源。
规划保留丽阳镇政府,集中国土所等乡镇办公用地,对行政村的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复合利用;规划保留丽阳镇中学1处、小学10处、幼儿园4处;规划镇区内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兼容设置文化设施;规划保留扩建现状丽阳镇中心卫生院,保留现状各村卫生室;规划保留丽阳镇养老院,落实村(社)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o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引导
规划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5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丽阳窑址),市级文保单位1处(洪家蛇山古瓷窑址),区级文保单位3处(丽阳石口村王家戏台、丽阳判官桥、丽阳黎氏宗祠),7处不可移动文物(古田史氏住宅、古田史氏宗祠、港南王一金民居、港南王训配民居、港南王立元民居、丽阳陈氏宗祠、丽阳古城遗址)。规划依托丽阳镇自然本底及乡村建设发展基础,将乡村地区划分为现代城镇风貌区(港南村、余家村)、山水生态风貌区(联村村、山田村、芦源村、江联村、枫林村)、田园宜居风貌区(丰田村、港南村南部区域)、历史文化风貌区(丽阳村、洪家村)四大风貌分区,加强乡村风貌分区管控引导。
o近期建设项目安排
规划衔接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明确近期建设安排,制定国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8项;制定重大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安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六大类近期重点建设项目31项;制定选址不确定性项目25项。




四、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网上公示:
o微信公众号"丽阳古镇发布"
2.现场公示:
o地点:丽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3.意见反馈渠道:
o电子邮箱:chenneng135@qq.com(标题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o邮寄地址:昌江区丽阳镇自然资源所(邮编:333000)
o联系电话:15179832442(工作日9:00-17:00)



六、注意事项




1.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身份证件号。
2.利害关系人可依法申请听证,需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
3.公示结束后,将汇总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审批。

附:规划图纸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