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现将2024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如下:
一、2024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确保收入达目标。2024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68969万元,同比增长0.33%,其中:税务120814万元,同比增长0.04%;财政48155万元,同比增长1.07%;税占比为71.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355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中:税务29053万元,同比增长6.1%;财政46302万元,同比持平;税占比为71.50%。截至目前全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已超时间进度,预计可以较好地完成全年计划。二是保障支出有力度。2024年全区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18万元;教育支出28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50万元;农林水支出173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0万元,财政支出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的有效开展实施。
(二)紧盯民生领域,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人民需要和财力可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民生事业投入,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稳步提升社保水平。作为财政部门,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为各类保险金的发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证。对各项社保资金按险种设立专账、专户核算,不断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各类社保资金及时到账拨付。2024年安排机关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1750万元;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4603.0484万元;安排军退部门专项经费1457.2万元。二是促进健康事业协调发展。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和特别扶助政策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2024年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共31份,金额总计2311.37万元,其中:卫健资金2225.29万元、残疾人补贴资金86.08万,目前共计拨付资金2109.48万元,剩余201.89万元正在拨付中;区本级资金文件13份,金额总计780.22万,已拨付366.87万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24年,昌江区共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37.57万元,约4776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1741.78万元,其中136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直接拨付到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针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发放各类生活补助、助学金、免学费补助金137.99万元,惠及1993人次,确保“应助尽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资金99.58万元,惠及2783人次;同时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24年共计拨付补助资金273万元。四是助力文化科技事业蓬勃发展,2024年共拨付“三馆”免费开放资金70万元,推进了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了我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维修保护、改造及提升;科技创新方面,今年已拨付资金36万元用于精准脱贫科技示范项目、支持区域科技创新等,拨付区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58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区科普工作。五是坚持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全区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80余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83.518万元;稻谷补贴202.4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48.88万元,以高质量的财政支农工作标准,为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助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改革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狠抓财政管理,推进新时代财政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五个环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托《昌江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我局开展4次绩效监控任务,对各单位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等进行了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同时不断夯实事后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全覆盖+部门评价+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在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选取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等10个单位开展了部门评价。选取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办公大楼管理费、保安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总金额24157万元,通过评价促进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效能提升。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级要求我局相关股室按月完成资产月报和租金减免月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在年初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实施运行工作的通知》(赣财资[2023]12号)完成全区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进一步监督管理。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4年,全区共发行法定债务29894万元,一般债务8394万,专项债务21500万。2024年化解隐性债务8130万元,全区综合债务率在安全区域内,存量隐性债务已全部清零。四是强化项目评审力度。2024年,我局预算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共评审完项目47个,送审金额总计35312.06万元,审减金额为2254.70万元,审减率为6.38%,通过评审有效规范了政府财政投资行为,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我区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只减不增”原则编制并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区财政局加强有关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公务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431.31万元,较上年下降20.9%,截至目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8.75金额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7万元,公车运行费16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和企业补助
一是推进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通过积极与市局进行沟通,与其共同建立通过各方当事人对同一采购项目中其他当事人行为的评价,形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在线互评机制,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运用诚信评价结果,与有关单位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失信问题,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持续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减负。发布《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自9月1日起,昌江区减免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降低企业履约成本,通过有针对性的减负措施,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营条件。三是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布《昌江区财政局关于举办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培训的通知》,自10月12日起,开展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并于10月15日制订《昌江区采购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电子卖场实施管理方案(试行)》和《昌江区政府采购实施管理方案(试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逐步建立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强化企业融资供给。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财园信贷通纳入融资担保体系,2024年全区共担保发放贷款8207万元,发放贷款20户企业。
(五)落实集中整治,全面加强财政监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财政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组合拳”,扎实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一是紧盯重点严整治。聚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紧盯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广告宣传费、办公经费、环境整治费等六个方面,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守护好村集体“钱袋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聚焦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强化部门监管职责,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小额工程项目交易依法依规开展;聚焦作风集中整治,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坚持不懈提素质、持之以恒改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截至目前,已开展包括乡镇财政资金、农村“三资”集体资金、“二房东”违规转租等五个方面12次检查,共计查处乡镇资金问题226个、局机关“刀刃向内”问题11个、违规采购项目8个。我局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建章立制”四项原则,落实整改责任,抓实问题整改。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成;局机关“刀刃向内”问题已全部整改;违规采购项目已整改8个。二是聚焦整改求长效。为推动全区财政系统完善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推动形成整治群腐问题的长效机制,目前已出台了《昌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昌江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各项文件的出台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规范、有操守,在制度上防范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进一步做到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推动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的制度成果。目前共计出台制度9项,指导乡镇出台财务制度6个。三是突出民生显温度。以“工作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通过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一批民生实事落地,促进集中整治工作纵深推进,不断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推进市级民生实事“二房东”违规转租问题,推动国有资产租金达到市场标准,确保国有资产租赁收益有效提升,加大力度整治国有资产违规转租获利,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留阳村Y032乡道至沈家园大路铺盖沥青路面修建改造,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将有力的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能,全面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大大增强当地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区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建立实事台账,已推动实现昌江区住房补贴及契税补贴项目、城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项目、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民生实事共3项,共计投入资金1220.78万元,惠及购房户392户、困难群众728人、困难老年人1208人。
二、2025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2025年,昌江区财政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兜实“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培养清正廉洁作风,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梳理排查,安排部署预算编制。按照往年惯例,坚持零基预算、“三保”优先、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的原则,做好政府预算编制,确保按时报区政府审批后,提请区人代会审议;组织各预算单位规范填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库信息,按照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设定的规范流程予以审核,确保预算执行工作规范、有序;按照省厅、市局安排部署,及时填报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表,确保按时报送。
二是进一步挖潜增收,着力稳住财政收入。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收入可持续增长,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确保收支平稳有序运行。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深化财税“精诚共治”,全力以赴抓实收入征缴,在国家减税降费的前提下,积极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多方协调、统筹,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三是进一步防范风险,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努力促进增收节支;统筹整合资金,把有限资金用于保障、改善民生以及重点大事实事项目,不断加强优化支出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当年难以支出的预算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运用年度预算安排中,同时将结果向区委、区政府、人大进行汇报。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深化财政内控系统在财政各项工作中的支撑作用,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探索纪财联动,围绕乡镇财政、农村“三资”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惠民惠农资金、民生资金等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对政府工作的建议
一是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扛起组织收入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组织收入工作提标、提级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时间要求、进度要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收入工作计划。强化乡镇、税务、国资、昌发、行业主管部门等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做到各项任务量化到位、细化到点、固化到人,确保在年底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是不断扩大工业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以项目拉动投资,调优结构,推动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担保等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贴息、贷款担保等措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税收风险评估和企业欠税管理,严控新欠,清缴陈欠,不断提高税务部门征管质量,保证税收足额入库。严格履行街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税源台账,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提升税源日常性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