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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3-01567 发布时间: 2022-06-28

昌管发2022〕6号

关于印发《昌江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昌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昌江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昌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昌江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工作成效与形势要求

(一)工作成效

(二)形势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低碳引领示范行动

(二)绿色改造提升行动

(三)绿色办公打造行动

(四)绿色低碳生活行动

(五)制止食品浪费行动

(六)绿色能源转型行动

(七)节水护水强化行动

(八)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九)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十)数智技术赋能行动

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

(一)完善制度标准

(二)强化组织合作

(三)严格考核监督

(四)落实资金保障

(五)创新技术应用

(六)营造节能氛围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下简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昌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本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成效与形势要求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昌江区公共机构认真贯彻《景德镇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积极履行职责,从健全保障体系、做好能耗统计、突出节能宣传、做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等方面入手,营造浓厚氛围,狠抓工作落实,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显著。

——能源资源消费下降。2020 年昌江区全年用能人数 15159人,建筑面积 27万平方米,总能耗 720.98吨标准煤,人均能耗 47.56千克标准煤/人,用油消耗 9.39 万升;用水消耗 39.12 万吨。“十三五”期间,昌江区水、电、汽柴油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得到有效控制,总能耗下降 43.8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62.65%,人均能耗下降 26.92%,水消耗量下降 0.02%,油消耗量下降86.76%,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节能目标,能源资源消费总体大幅下降。

——绿色改造有效开展。昌江区安装了充电桩、便民手机充机柜,购买了新型净水器,取代过去老式开水器。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共建绿色节能机关。昌江区消防大队“明厨亮灶”节能改造项目及昌江区教体局LED护眼灯节能改造项目,共投入资金90余万元。昌江区每年举办“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全区各机关单位积极收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办公家具等废旧品,由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回收。

——新型科技广泛运用。引进了滴灌节水技术,景德镇市土肥站与昌江区农业局共同实施,对昌江区丽阳镇洪家村10亩甘蔗地引进了滴灌节水技术,灌溉水的利用率达92%。引进了智慧办公节能系统,昌江区实验学校建设了智慧校园节能项目——人脸识别改造项目,形成了以“因材施教,家校互动,AI课程,智慧安防,智慧治学”等五大场景功能为特色的智慧校园体系。引进了智慧书柜,首批智慧书柜——电子借书机在昌南湖社区投入使用,通过图书的集中运营管理配送,实现图书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了图书流转率和利用率,有效节约了资源。引进了人工智能+5G城市会客厅,地址位于原景德镇陶瓷文化创意中心,总体建筑五层,充分结合景德镇陶瓷特色,围绕智慧民生、政务党建、人文教育展示景德镇人工智能+5G城市会客厅未来生活价值。大力推广了新能源,各乡(镇)街道推进新能源利用,如鲇鱼山镇新桥村委会采购太阳能路灯,总投入资金28.76万元,西郊街道森林社区采购LED太阳能路灯,总投入资金12.6万元。

——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制定创建节水型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公节工作培训会暨节约型、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会,连续五年开展了节约型、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昌江区法院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资格。昌江一中获得 2019 年度“昌江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昌江区实验学校、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市级 2020 年度第二批节水型单位的称号。昌江区实验学校获得第三批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资格。

——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注重日常宣传教育,通过LED显示屏、短信平台、单位宣传栏等宣传节能政策和节能小常识,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节能标识,提高干部群众的节能意识。注重主题活动宣传,宣传周期间与昌江实验小学共同举办了绿色回收进校园活动,与昌江区西郊街道森林社区举办了主题文艺汇演,每年开展“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志愿服务活动。突出节能体验式宣传,昌江区举办了迎新年绿色骑行主题活动,举行了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签名活动,在区机关职工食堂举办公共机构推广使用LED宣传活动,开展了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形式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节能氛围,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职工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认识,从而转化为绿色低碳、节约环保的实际行动。

——管理能力不断强化。昌江区成立了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人负责节能管理工作,健全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网络,明确各单位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员。昌江区将全区公共机构全面纳入能耗统计范畴,各单位均建立了用电、用水、油料消耗明细台账,按月报送能耗统计数据,按季度报送能耗分析报告,定期对能耗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制定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每年年初在公共节能领导小组会议上,重点部署了全区当年年度公共节能工作,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行政问责,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昌江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与昌江区绩效考核体系。

(二)存在不足

一是节能组织不全,管理难到位。节能工作由昌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但政府各组成部门一般没有明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二是节能资金不足,设备难更新。存量建筑改造和重新设计要付出较高成本,基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缺乏,制约了节能工作的开展,难以推进节能改造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三是节能队伍不专,工作难提高。基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专职机构和人员缺编,节能工作人员多为兼任,且专业知识难达到要求,节能工作管理队伍"不稳不专",造成基层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水平难提高。

(三)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江西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深化实践期,是景德镇市全面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加速期,是昌江区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昌江区公共机构要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发挥先锋带头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和公共机构事业发展,昌江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需求仍呈现出刚性增长趋势,在增强节能意识、完善运作模式、健全考核机制、稳定管理队伍等方面面临诸多新的挑战,为实现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需要继续推进更多、更实的节能工作新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降碳目标、战略引领。坚持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的协同推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手段,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用能效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探索采用公私合营(PPP)、建设-经营-转让(BOT)、绿色金融等新机制、新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坚持激励引导、监督约束。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节能监察,严格奖惩措施,着力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监督机制。

(三)主要目标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以更高标准建设美丽江西“昌江样板”,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管理协同、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引导、队伍建设机制运行通畅,开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征程。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64.16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36.80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988.72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表1“十四五”时期昌江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720.98

≤794.26

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39.12

≤45.14

预期性

碳排放总量(吨)

≤3510.12

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2.13

2.04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

47.56

45.18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25.81

24.26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5年下降率为7%

约束性

三、重点工作

(一)低碳引领示范行动

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挖掘昌江区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充分发挥公共机构低碳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制机制,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交易市场化,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构建低碳节能长效机制。探索低碳激励机制,吸收南昌、抚州的成功经验做法,开展碳普惠制试点行动,充分调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性。广泛开展节约型单位创建行动,引导职工干部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绿色行动,打造绿色瓷都,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昌江力量。

(二)绿色改造提升行动

开展节能改造行动,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以及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进一步淘汰不符合节能标准的燃煤锅炉等老旧用能设备。开展建筑改造行动,重点推进老旧楼房改造工作,合理利用闲置用地,积极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确保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创建一批星级建筑。开展数据中心改造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提高绿色数据中心比例,重点开展用能审计与监测设备改造,助力打造“数智化”节能新模式。开展节水改造行动,加快老旧管网及耗水设备等节水改造,确保新建建筑的用水设备及器具符合节水标准,提高新建或老旧改造项目中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应用比例。开展合同能源改造行动,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推进用能、用水设备管理专业化、精细化。

(三)绿色办公打造行动

优化办公用地资源配置,统筹办公用地,避免闲置资产浪费,进一步促进办公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打造集中办公区节能样板。推进无纸化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打印产品等可再生办公用品,充分利用“智慧瓷都”平台开展政务工作,逐步实现向无纸化、电子化办公转变,降低办公成本。实行办公用品台账化管理,强化对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绿色采购要求,优先采购绿色、节能、环保的办公产品。常态化开展办公节能行动。常态化开展办公节能行动,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白昼灯”,在集中用水、用电等办公场所张贴节水节能标语,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绿色低碳办公环境,推进“见缝插绿”、“见空补绿”,提高庭院绿化率,进一步推动办公碳中和。

(四)绿色低碳生活行动

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鼓励“135”出行方式,严格落实“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的要求,加强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争取集中办公区率先达标。带头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绿色节能产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加大对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税收激励政策支持,推动职工干部实现从“要我节能”到“我要节能”的思想转变。加强低碳生活理念宣传力度,建立多渠道、多媒介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力度,树立勤俭节约生活理念,让绿色生活蔚然成风。

(五)制止食品浪费行动

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建立食材采购与信息技术应用相融合的采购平台,引导绿色食品采购,精准配置食材用量,科学预估用餐人数。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大力倡导和推行分餐制,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注重公务用餐文明。加强餐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引导。利用LED等显示屏反复播放绿色节约宣传片,大力营造文明用餐的氛围,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和饮食文化。

(六)绿色能源转型行动

推动昌江区能源结构转型,积极举办零碳活动、零碳会议,加强碳排放量统计,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向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机关、医院、学校、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建设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鼓励大中型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助力完成“双碳”目标。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覆盖面,紧密结合昌江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落实公务车辆节能措施,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分时租赁,促进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广泛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集中办公区率先完成地上停车场按比例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的目标,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按照目标要求,科学规划新能源停车位,合理预留电力设施容量。

(七)节水护水强化行动

制定全区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水平衡测试。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采取更换终端节水器具、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老旧管网渗漏检测与改造等手段,科学规划用水管理,确保参评用水单位全部通过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基础用水设施维护、节水技术推广改造、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鼓励使用感应式或其他非接触式用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推进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实施,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水改造规模,鼓励引导集中办公区、高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进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创新,创建新一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八)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昌江区建设全市垃圾分类试点。实行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采取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分类投放。大力开展提升垃圾分类质量工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强化全区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分类质量。持续开展绿色回收行动。推动绿色行动深入市直所有二级单位和县(市、区)二级单位,做好废旧商品的分类、存放,实现绿色回收在单位全覆盖。各级公共机构的公共区域和办公室按照要求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分类容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加强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置。

(九)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坚持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展示全区机关全面建成节水型单位的优秀成果,打造瓷都节能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水效领跑者遴选、公务车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等活动,以示范创建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结合、行业内外结合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典型带动作用。加强干部职工出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生活方式理念,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争做节能节约、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践行者。

(十)数智技术赋能行动

打造绿色化、信息化、智慧化集中办公区,抓住全市统一建设智慧城市的契机,统筹谋划、积极协调,将昌江区机关事务智慧管理平台纳入到全市智慧城市统一建设。积极推进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升级,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管平台,实现在互联网上实时监测项目的能耗情况,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实现分类分项计量、实时监测和能耗统计分析,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互联网+节能”工作模式,加大数字化、智慧化信息技术及产品在节能管理中的应用,高效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采用最新的物联网技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机房的用电状态、机房环境、视频等监控数据,降低信息中心机房能耗使用量,实现智能化无人值守的功能。鼓励支持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

(一)完善制度标准

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计量统计、考核评价、垃圾分类等配套制度标准,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指导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强化标准应用,开展标准评估和对标达标行动。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到人,有效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合作

加强与发改、财政、教体、卫健、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

(三)健全激励监督

坚持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节能管理部门领导责任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优化考核方式,加强日常考核,探索在线考核。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考核管理力度。加强能源审计,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全覆盖。贯彻落实能源审计技术规范要求,提升能源审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节能检查执法力度。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的功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完善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表彰评优机制,激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落实资金保障

强化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增加节能改造示范单位创建专项资金投入,缓解基层公共机构单位经费不足问题。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加强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广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经验,探索PPP模式、BOT模式在合同节能、节水和降碳中的应用,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融资模式,强化节能资金投入的保障力度。

(五)创新技术应用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在公共机构领域的示范推广力度,助推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绿色科技企业的合作,建立绿色科技交流、咨询与联动机制,共同引导和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新能源、节能降碳等方面的绿色科技创新应用。加强应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节能降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共机构科技节能信息交流,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推介科技节能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示范案例,实现节能技术和经验共享。

(六)营造节能氛围

动员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组织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弘扬节约型文化。各级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和青少年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加强节能舆论宣传和引导,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系列科普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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