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开办字〔2021〕5号
关于对丽阳镇2021年扶贫项目立项
及资金的批复(第二批)
丽阳镇:
一、你镇报来2021年扶贫项目立项及资金申请的报告。
1、洪家村:农业示范园(二期),农业示范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100亩),2021年申请扶贫资金300万元,本次批复250万元。
本次批复合计250万元;经研究,同意2021年洪家村扶贫项目立项及资金批复。请你们按照《昌江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财字〔2019〕29号)及《昌江区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财字〔2019〕30号)要求,依据项目规划、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工。
附件:丽阳镇2021年扶贫项目立项及资金批复表
附件:
丽阳镇2021年扶贫项目立项及资金批复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所在区域 | 项目 类别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内容 | 项目责任单位 | 2021入库资金规模(万元) | 2021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 2021年第二批资金批复(万元) | 带动贫困户情况 | ||
乡镇 | 村 | 贫困户 | 贫困人口 | |||||||||
1 | LY04 | 丽阳镇 | 洪家村 | 产业项目 | 农业示范园(二期) | 农业示范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100亩) | 洪家村委会 | 300 | 300 | 250 | 273 | 767 |
丽阳镇合计: | 250 |
昌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景德镇市政务信息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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