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户籍管理

户口迁移(迁入)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8116 发布时间: 2024-06-11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实施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责任处(科)室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行使类型

上级授权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派出所户籍咨询窗口

窗口地址

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18号昌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厅7号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周六或节假日9:00-12:00,14:00-17:00;其他时间提供预约服务

电话号码

0798-8335911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不予批准的条件】 公民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

办理流程

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并根据业务流程业务办结。

预约

0798-8335911

申请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制证发证

对符合户口迁移(迁入)条件的,予以迁移(迁入)

实人认证

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

可以拨打电话0798-8335911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予以户口迁移(迁入)的,在户口簿上进行迁移(迁入)登记;不予户口迁移(迁入)的,告知不予迁移(迁入)的理由。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工作日:9:00-17: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申请报告

房产证

户口本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