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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人员迁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8117 发布时间: 2024-03-13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实施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责任处(科)室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派出所户籍窗口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派出所户籍咨询窗口

窗口地址

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18号昌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厅7号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周六或节假日9:00-12:00,14:00-17:00;其他时间提供预约服务

电话号码

0798-8335911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的人员。【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批准。

办理流程

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并根据业务流程业务办结。

预约

07988335911

申请

工作日9:00-17:30;其他时间提供预约服务

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户政科 办理岗位:户籍综合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798-8335911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实人认证

实人认证的时间、方式和要求:自提出办理申请起的1个工作日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派出所查询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居民户口簿》,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

无需送达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

同意迁落户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跨省迁入的还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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