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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 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26142 发布时间: 2025-12-19

程金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昌江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民生福祉和社区和谐稳定的高度关注!您指出的物业服务质量难保障、收费不规范、公共设施维护不力、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精准切中了当前我区小区物业管理的短板。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规范合同备案,明确服务标准

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方面,将“承接查验手续”纳入备案必审内容,要求物业企业联合开发商或前一任物业开展查验,从源头减少设施故障等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要求物业企业将服务内容与标准(含卫生清扫、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细化为制式化文档备案,并在小区公示栏、业主群公开,让业主清晰知晓服务范围,同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物业变更服务内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保服务与承诺一致。

二、推行信息公开,规范收费行为

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据相关文件及合同备案标准,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保障业主知情权。对逾期未公示的物业企业,纳入信用扣分,以公开促监管,切实解决收费不透明、服务与收费不匹配的问题。

三、强化齐抓共管,保障设施安全

针对“公共设施维护不力”“车辆乱停乱放”等安全隐患,聚焦小区突出问题,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闭环机制。对公共设施损坏、车辆乱停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通过台账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纳入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列入“黑榜”公开曝光。同时,将进一步探索与公安、城管、消防、市监等执法部门长效联动机制,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四、组建专家库,完善监管专业支撑

依托区物业行业协会组建“物业管理专家库”,目前已筛选12人进行公示。专家库涵盖物业管理、法律等领域人才,可在物业选聘中为业委会审核招标文件、评估企业资质,助力业委会规范运行,同时为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支撑,健全 “部门监管+业委会监督”的双重约束机制。

五、深化共建共治,强化宣传培训

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共建共治的氛围。积极组织属地、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专项培训。利用社区入户宣传、物业协会公众号推送、发放《民法典与物业》宣传手册等方式,推动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依法履行职责,助力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格局,营造依法共治的小区管理氛围。同时,强化党建引领、依托红色物业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小区业委会人员素质、优化小区业委会人员结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上述措施,不断优化物业服务标准、强化收费监管、提升设施维护效率,切实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住建及社区治理工作。


                   昌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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