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司字〔2024〕7号
分类:A1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建议答复的函
杨芳、余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配备社区法律顾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中共昌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昌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昌法委发〔2021〕2号)第十九条要求,“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
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工作中,我们督察了各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要求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实际作用。
现全区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全区33个村、34个社区,只有吕蒙街道5个社区未配备法律顾问,其他全部配备法律顾问。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