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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建议答复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6204 发布时间: 2024-05-10

昌司字〔2024〕7号

分类:A1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建议答复的函

杨芳、余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配备社区法律顾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中共昌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昌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昌法委发〔2021〕2号)第十九条要求,“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

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工作中,我们督察了各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要求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实际作用。

现全区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全区33个村、34个社区,只有吕蒙街道5个社区未配备法律顾问,其他全部配备法律顾问。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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