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体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资助政策,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区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管理系统信息实现共享,开展信息数据比对,同步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3年春季学期,按照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开公示、“一卡通”打卡发放等流程,共资助家庭贫困学生3532人次,发放各类教育资助金共计171.57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学前教育:
春季资助297人次,资助金额21.2万元。(其中:脱贫户学生96人)
2、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
春季资助105人次,资助金额6.0875万元。(其中:小学38人,脱贫户8人、中学67人,脱贫户18人)
3、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
春季资助1477人次,资助金额40.1元。(其中:小学969人,脱贫户399人、中学508人,脱贫户122人)
4、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免学费:
春季资助151人次,资助金额4.797万元(其中:脱贫户学生87人)
5、普通高中城镇贫困户免学费
春季资助43人次,资助金额1.537万元
6、普通高中助学金
春季资助516人次,资助金额51.625万元(其中:脱贫户学生87人)
7、中职国家免学费
春季资助836人次,资助金额36.53万元(其中:脱贫户学生32人)
8、中职国家助学金
春季资助107人次,资助金额10.7万元(其中:脱贫户学生32人)
9、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资助53人,资助金额26.5万元(其中:脱贫户13人)
10、滋蕙计划
资助38人,资助金额2.1万元(其中:脱贫户1人)
11、励耕计划
资助困难教师11人,资助金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