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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23105 发布时间: 2024-11-12

昌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主事项名称

子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区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县级权限)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区的市级、县级节能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

区发改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

区发改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县级权限)

省能源局;设区的市级、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区发改委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教体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幼儿园筹设审批

省教育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中等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6

教体局

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使用许可(县级权限)

县级政府(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7

教体局

教师资格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省教育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8

教体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9

教体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10

教体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县级权限)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1

教体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2

区工信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县级权限)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区的市级、县级节能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3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级行政区域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14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5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16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举办Ⅱ级(含)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7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购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省公安厅;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21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22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户口迁移审批

户口迁移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3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普通护照签发

普通护照签发(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4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往来港澳签注签发(县级)

25

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前往台湾签注签发(县级)

26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县级权限)

省民政厅(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7

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县级权限)

省民政厅(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8

区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29

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县级权限)

省民政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0

区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骨灰堂建设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政府(由民政部门承办);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县级政府(由民政部门承办);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

31

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县级财政部门)

设区的市级、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2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县级权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33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34

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县级权限)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5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36

区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7

区自规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县级权限)

省自然资源厅;设区的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8

区自规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县级权限)

城市、县城乡规划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9

昌江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0

昌江生态环境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41

昌江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2

昌江生态环境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县级权限)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3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44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45

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县级权限)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6

区交通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县域内)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从事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县域内)许可

47

区交通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8

区交通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49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0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审批(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

51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县级权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县级权限)

52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3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除长江宜宾以下干流外的河道采砂许可(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54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县级权限)

55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6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7

区农业农村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8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9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0

区农业农村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县级权限)

省水利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1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62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兽药经营许可

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63

区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64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65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省农业农村厅(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

66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

67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68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动物诊疗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69

区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0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1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2

区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3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县级权限)

省政府(由省农业农村厅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74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县级权限)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5

区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76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渔业捕捞许可

渔业捕捞许可(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受理农业农村部部分事权事项);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77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县级权限)

省农业农村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

78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核发(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县级权限

79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0

区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81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82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83

区文旅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内资)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84

区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5

区文旅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内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6

区文旅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7

区文旅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市文旅局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8

区文旅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9

区文旅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县级文物部门主管的国有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0

区文旅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91

区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内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92

区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内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93

区文旅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94

区文旅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5

区卫健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从事供水范围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96

区卫健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县级许可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97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设置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98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设置介入放射学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99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县级许可权限)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00

区卫健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县级许可权限)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01

区卫健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许可

省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许可

102

区卫健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03

区卫健委

医师执业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县级许可权限)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104

区卫健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05

区卫健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资格认定

省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资格认定

106

区卫健委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县级许可权限)

省卫生健康委;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07

区卫健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县级权限)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108

区卫健委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09

区卫健委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县级权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10

区应急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除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

省应急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111

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12

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13

区市监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14

区市监局

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15

区市监局

企业登记注册

公司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省市场监管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县级权限)

116

区市监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17

区市监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18

区市监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119

区市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县级)

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3号)

120

区市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县级)

县级药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3号)

121

区市监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县级)

县级药监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22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筹备设立、扩建、异地重建审批

省民宗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宗教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筹备设立、扩建、异地重建审批

123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24

区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

省民宗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初审);设区的市级宗教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县级宗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不影响现有布局和功能)

125

区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26

区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县级市、区、旗)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省民宗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127

区林业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28

区林业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省内调运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县级权限)

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县级权限)

129

区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130

区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31

区林业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32

区林业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33

区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134

区林业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县级权限)

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县级林业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135

区林业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县级权限)

省政府(由省林业局承办);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36

区林业局

湿地征占用审批

城市规划区湿地征占用审批(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

137

区林业局

古树名木迁移审核

一级、二级保护古树和名木迁移审核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138

区林业局

森林资源转让审批或审核

森林资源转让审批或审核(县级权限)

省林业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林业部门

《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

139

区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40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县级)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141

区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42

昌江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县级权限)

市消防支队、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3

昌江生态环境厅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设区的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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