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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救助标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66610 发布时间: 2021-12-21

2021年,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为100%;城乡低保对象政策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患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起付线降低到2万元,对超过起付线部分救助,救助比例提高到60%,年度救助封顶线为2万元。对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城乡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85%,年度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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