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25日,省审计厅一级总监、省内部审计师协会会长胡志勇带队深入昌江区开展《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法调研,省审计厅内审处处长邓春平、省审计厅内审处二级调研员徐立克,九江市柴桑区投资集团董事唐瑭,以及市审计局相关领导随同参加。区教体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区平台公司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等1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在讨论环节中,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单位实际,就《规定》的具体内容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质量控制、结果运用以及与国家审计的协同配合等关键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规定》应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胡志勇强调,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单位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提升效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迫切需要。同时,要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贯通协作,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共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