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给无害化处理厂(场)、自行处理的处理主体。
二、补贴范围:昌江区辖区内备案生猪养殖场户、具备无害化处理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厂(场)。
三、补贴标准:80元/头。
四、兑现部门:昌江区农村农业水利局
五、咨询电话:17879512370
六、申报条件:昌江区辖区内备案的生猪养殖场户、具备无害化处理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厂(场)。
七、申报材料: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表、无害化处理影像资料。
八、申报流程
1.申报: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主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反馈: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报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联合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3.资金兑付:一窗系统将兑付信息推送给财政预算管理系统。财政收到信息后,向国库发送支付指令支付兑现资金。
九、兑现时限:上级补助经费到后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