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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 下半年工作总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25728 发布时间: 2024-12-13

为进一步加强我药械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其他股室配合支持下,按照市局和本局的工作部署安排,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两品一械”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现将2024下半年“两品一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两品一械”监督检查

我局对全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检查相结合进行监管,重点查看药品进货渠道、供货方的资质证明、进货单据、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帐、货、款是否相符一致、是否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药品使用与储存、药品陈列、采购验收、养护等质量管理,甲流药品销售情况等内容

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医疗器械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及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渠道、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械。

开展了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产品来源合法性、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制度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严厉查处“三无”违法化妆品及假冒伪劣化妆品。

2. 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

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药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防止药品滥用,确保公众用药合理、安全和有效。对执业药师有兼职行为的、处方药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3. 开展口腔科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辖区口腔科医疗机构,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是否查验留存医疗器械供应商资料,保留进货票据,并建立真实、完整的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进口医疗器械是否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是否按说明书及标签规定贮存医疗器械,特别是有特殊温度贮存的医疗器械品种。

4. 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对儿童化妆品的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进货查验、台账管理和产品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儿童化妆品行业。

5. 开展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

辖区内共有14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业务,均为连锁药店,药店零售连锁总部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上设店经营药品。本年度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计算机系统可查询销售记录,未发现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网络销售处方药,会先由平台药师审核,通过后才可销售。但部分网络销售企业存在未按要求上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已对相关企业责令改正。

6.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

5月24日,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华达超市举办“5.25爱肤日”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期间,执法人员还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进商超、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意识。

7.加强疫苗质量监管

加强疫苗储存和配送环节监管检查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疫苗验收、出入库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落实疫苗电子追溯全过程要求,重点核查负责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证疫苗储存和输持续符合法规要求。

8.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0月28日,昌江区市监局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工作专班。集中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区市监局一是先后召开了三次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进会,参会对象覆盖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共计134家,会上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药械质量安全,并进行自查自纠,目前共收集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25份。二是发布《关于征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将其张贴在各医疗机构,并在公众号发布了征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三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整治,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总结。截至目前排查出注销医疗机构5家,停业医疗机构4家,对正常经营的125家医疗机构完成了全覆盖监管,共发现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两家线索移至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我区目前共有药店46家,分单体药店34家和连锁药店12家;医疗机构134家(注销5家,停业4家),其中村卫生室54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7家、健康体检中心2家、门诊部17家、诊所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家、医务室1家、疾控中心 1家、妇幼中心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6家,其中零售店26家、化妆品使用单位(宾馆酒店、美容理发店)200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家。下半年,共检查药店26家次,医疗机构161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立案28起,已全部结案,处罚金额 40000元,行刑衔接案件1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两品一械”市场监管,及时查处假劣药。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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